2021-02-02 14:39:06.0 出处:
近年来,随着国家出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我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各级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发展情况也出台和规划了一系列配套政策,而信用报告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总体要求、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共37项条款细则,对吕梁市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其中,《通知》全文8次提到关键词“信用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广泛应用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开设信用服务窗口,为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打印等各种信用服务。逐步引入一批具备相关从业资质的征信和信用评级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为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提供不同用途的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和信用咨询等各种信用服务。(人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梳理编制信用报告应用目录清单,明确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府性资金管理等行政事项中的使用环节及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吕梁市中心支行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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